论村镇银行的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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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农村融资难这一制约“三农”建设的瓶颈,我国于2006年底开始在部分省市试点村镇银行并随后在全国推广。作为出现在农村金融改革这一大背景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当前农村金融法制的不健全,村镇银行在起步和发展过程中都遇到了很多困难,且对“三农”的金融支持也不尽人意。
  本文正是以村镇银行的发展和其对“三农”的金融支持效果这两方面的问题为研究重点,分析症结所在,并努力从法律层面提供一种制度安排,以促进村镇银行的健康成长和实现村镇银行对“三农”金融支持的最大化。
  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简单介绍我国农村金融和村镇银行设立的背景以及现存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出本文的研究意义是从法律层面设计村镇银行运营发展的制度框架,明确设计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的目标是要实现村镇银行“既发展又支农”。
  第二部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与村镇银行运营情况考察”,首先从金融需求与供给两方面对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供需矛盾作了深入研究,然后对当前村镇银行的运营情况进行考察,总结出适于农村金融需求的村镇银行制度构造的特点,为下一步研究做好铺垫。
  第三部分“村镇银行法律问题诊断”,这部分首先对调整村镇银行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然后从法律层面对村镇银行目前存在的四大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讨论了村镇银行在发展与支农过程中所面临的制度缺陷与缺失,明确了法律应予以完善的方向和重点。
  第四部分“国外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的借鉴”,主要介绍了孟加拉国和美国两国的村镇银行发展状况以及相关立法经验,并对他国立法进行了分析与总结,便于对我国村镇银行相关立法有所助益。
  第五部分“对我国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首先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村镇银行法律制度应遵循的立法指导思想,接下来对本文第三部分中阐述的村镇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立法建议的形式进行了回应,并以“既发展村镇银行,又支持农村金融”为宗旨进行了适当的法律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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