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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区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重要趋势,城市群结构体系已经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地区,在全国生产力布局中起着战略支撑点、增长极点和核心节点的作用。然而从现有城市群发展情况来看,虽然各城市群都结合自身特点组建了相应的管理协调机构,也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仍然无法很好的解决各自为政、利益分割、重复建设、结构趋同、资源浪费、无序竞争等诸多城市群发展的通病。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毫无例外的受到同样问题的困扰,在现有协调管理机构的推动下,举步维艰,进展缓慢。然而作为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是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湖南省实现富民强省的重大机遇。如何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区划的前提下,结合长株潭试验区的实际,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管理协调体制,科学设置长株潭试验区的协调管理机构,成为加快长株潭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本文正是对长株潭试验区的协调管理机构研究这一理论的尝试,共分五个部分。首先从国内外学者对区域整合发展协调管理机构设置所需的府际关系、区域行政和行政组织机构等支撑理论研究的成果和最新进展,并对本文中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然后对机构设置和行政协调等论文涉及的组织机构和行政协调等主要理论的概念、特点、形式进行了探索。再通过回顾并总结了长株潭试验区建设和试验区协调管理机构设置的历史沿革,分析现阶段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进展和试验区协调管理机构的现状,进而提出了长株潭试验区协调管理机构建设中凸显行政区划分割、缺乏管理协调模式以及深层次的机制障碍等问题,为长株潭试验区协调管理机构设置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再通过研究华盛顿、伯明翰、东京圈、巴黎大区,国内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广西北部湾等国内外城市群(区域)的机构设置模式,并结合长株潭试验区实际情况分析其可借鉴之处。最后深入探讨了长株潭城市群管理协调机构的构建,针对长株潭城市群的实际情况,对当今理论界热议的三种管理协调模式进行了论证与比较,结合长株潭试验区的实际情况,对两种管理协调模式进行了论证与比较,提出了长株潭试验区协调管理机构设置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并进一步探讨了长株潭城市群管理协调体制创新中的职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