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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二元结构越来越明显,社会保障制度也相应出现二元分化,农村保障制度与城镇保障制度的差距依然存在。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村壮劳力流入城市、农村空巢老人数量增多、家庭生活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独立生存能力的退化等因素导致农村老年人口的生存风险日益显著。城市化使得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障的需求增加。因此,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的构建,已经是提高农民生活保障的关键,也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因素。2009年9月,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2010年10月,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实现适龄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晋江市是福建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第一批县(市、区)之一。晋江市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制订符合当地实情的实施细则,全力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首先实现由银行代扣代缴保费;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第一个自主开发单机版软件,由村(社区)录入;第一个实现个人建账率100%;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因此,研究晋江市的实施情况,对全省乃至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理性选择理论为指导,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践研究、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调查数据分析与制度设计分析的方法,深入调查晋江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状况,分析各级政府、村集体、农民三者在新农保实施过程中的影响,并从各级政府、村集体、农民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