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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内特·冯·德罗斯特-徽尔斯霍夫是德国19世纪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女作家,她曾被《大英百科全书》记载为最有天赋的德国女诗人。德罗斯特1797年出生于威斯特法伦的一个天主教贵族家庭,自幼受到良好的文学教育,七岁开始创作,但直到40岁才开始发表作品。她最擅长的是抒情诗,家乡西威斯特法伦草原的风景完美地融和其中。她一生笃信宗教,创作了大量宗教诗歌作品,组诗《宗教的一年》脍炙人口。
然而,真正奠定德罗斯特在文学史上不朽地位的则是她在1842年出版的小说《犹太人榉树》。女作家以发生在自己家乡的一桩犹太人谋杀案为原型,塑造了一个在贫困不幸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弗里德里希。他不幸成为当偷伐集团首领的舅父的帮凶,由一个胆小内向的男孩变成了专横跋扈的乡村恶少,最后沦为杀人凶手,被迫逃亡他乡。若干年后他再次返乡,当年那起谋杀已被世人淡忘,然而他却神秘地吊死在自己当年的作案地--犹太人榉树上。小说在出版之初便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文学评论界对其评价褒贬不一,直至1876年保尔·海泽将其纳入“德意志中篇小说瑰宝”,它的文学价值才最终得到肯定。1989年发行的德国马克中,20马克纸币的正面是女作家的肖象,背面便是钢笔和榉树,可见这部作品之经典。然而女作家和她的这部名作在中国却鲜为人知,2008年由金秀丽女士翻译的中文《榉树》出版。本篇论文的写作目的之一也是让中国读者进一步了解德罗斯特和她的《榉树》。
文学史上对《榉树》的研究多侧重于意义阐释层面,如神学角度的“原罪”说,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寻求“自我认同”说等等,不一而足。其实《榉树》更像一部神秘的多声部乐曲,扣人心弦却令人感悟各异。但整部作品的“暗”基调却可以引起听众的共鸣。这种“暗”不仅局限于《榉树》,还渗透到了德罗斯特的众多其他作品中。可以说“暗”已经成为了作家的文学性格,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暗”风格成就了她作品的经典。
论文主体的第一部分先从文本的形式和内容分析入手,在形式分析上对以往有关文本叙事理论的研究进行归纳,分别从“多空位”的叙述结构,模糊的叙述视角以及叙述立场的角度展现形式上“暗”。接着从作品语言的艰涩,多隐喻的特点入手进一步突现其在表现风格上的作用。内容方面主要对于“暗”风格的素材进行分析,如恐怖诡异的自然,暴力血腥的仇杀与死亡,“分身”与神秘的象征物等,这些元素也体现了德罗斯特创作上的浪漫主义特征。
德罗斯特深受浪漫派代表人物霍夫曼的影响,她的很多叙事诗在营造阴郁恐怖气氛上具有较高的造诣,如《沼泽地里的男孩》、《冯·罗登施特小姐》、《复仇》等。在第一部分多角度展现“暗”风格的基础上第二部分首先从作家的上述三首较有名的叙事诗入手,分析它们与《榉树》在题材以及风格上的互文性。然后从作家的生平角度阐释生活经历对其作品风格的影响,即德罗斯特人生早期的情感挫折与宗教信仰孕育了作家的宿命主义情怀,同时也催生了其阴郁、晦暗的文学性格。德罗斯特的这种“暗”风格在欧洲艺术及文学史上有着深厚的土壤,第二部分最后试图在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下探寻“暗”风格的发展过程。文章选取了中世纪,浪漫主义,彼得迈耶等几个时期,对产生于这些时期的部分文学作品进行举例,从而明晰“暗”风格的发展脉络,
结尾部分先对18世纪以来“暗”风格文学盛行的原因进行美学角度的浅析。并在此基础上展现《榉树》的美学价值。
综上所述,本文试图以风格分析为切入点,对《榉树》的写作风格从文本内和文本间的视角进行研究,并从文学史发展角度对“暗”风格文学进行梳理,目的是通过对德罗斯特成名作的分析让读者从更深的层面了解这一作家及其特有的文学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