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性别工资差异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国也不例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农民工举家迁移数量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女性农民工涌入城市,2013年外出农民工为16610万人,其中女性农民工已占外出农民工的46.31%。做为城镇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半边天,身兼农民、妇女、体力劳动者三重身份的女性农民工在就业雇佣、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同工不同酬现象则更为明显。工资是影响劳动力就业选择和工作绩效的重要变量,同工不同酬将会影响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阻碍劳动力市场中“帕累托效率”目标的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缩小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的主要经济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的发展要求,这表明目前性别歧视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依然存在,同时也表明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党和政府对性别平等的高度重视。研究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对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缓解用工荒、加快农民工城市融入、提高女性农民工的社会经济地位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目前学者们针对城镇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及其分解做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为本文提供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学习,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已有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时效滞后且代表性不足;农民工性别差异影响因素的一些重要结论还存在问题与争论;研究方法的选择存在缺陷;针对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分布的研究较少。鉴于此本文做了如下四方面改进:(1)通过梳理与性别工资差异相关的理论和文献,结合中国农民工实际,构建了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框架。(2)所使用的数据涵盖范围较广、针对性较强、时效性强。(3)从均值差异和分位数分布的视角分析了性别工资差异的影响因素,并对各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4)研究均值差异时引入选择性偏差对Neumark模型进行了修正,解决了指数基准问题和选择性偏差问题,使得研究结论较为准确。本文基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采用文献研究法、计量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主要研究了如下几个问题: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有多大?性别工资差异在工资分布的不同位置是否不同?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各自的影响程度有多大?引起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采取一些什么样的措施能够减少性别工资差异并使其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通过研究上述问题,本文发现:(1)农民工性别工资差异较为明显,月工资性别差异分布呈不规则状,小时工资性别差异分布呈现“天花板效应”,而系数效应呈“粘地板效应”;男性农民工内部的工资差异程度比女性大。(2)选择性偏差在总差异中尤其是系数差异中的影响最大,说明男女在就业选择中的不平等对待,尤其是雇主在雇佣决策中由于对男性的偏爱对性别工资差异的影响较大。(3)修正后的Neumark分解和分位数反事实分解均发现就业行业、就业地区、年龄、工作经验能够加大性别工资差异,其中男女农民工由于在年龄、工龄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产生的性别工资歧视加大了性别工资差异,且在工资分布的低端,年龄的歧视作用较大,在经济发达地区经验歧视更为严重。而受教育年限、单位性质、职业有利于缩小由歧视带来的性别工资差异,且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或者低工资分位段提高女性农民工受教育年限对于缩小性别工资歧视的作用尤为显著。(4)不同行业间性别工资差异不同,工资水平较高的行业性别工资差异较大,工资水平较低的行业性别工资差异较小。男女农民工就业存在行业隔离,就业行业对性别工资差异的影响行业间能够解释23.9%,行业内能够解释76.1%,且行业内和行业之间的性别工资差异主要是由包括歧视在内的不可观测因素引起的。(5)地区性别工资差异程度由小到大呈“东西中”分布,系数贡献差异则由小到大呈现“西中东”分布,这说明市场化水平和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为劳动者提供高工资的同时,也提高了男女农民工之间不合理的工资差异。地区对性别工资差异的影响主要来自地区内的差异,地区间的贡献率为负值,说明农民工就业地区的分散分布有利于缩小性别工资差异。(6)不可解释部分并非全都表示性别工资歧视,但是文中的分解结果至少可以说明由性别歧视所带来的性别工资差异存在且较为明显。基于上述分析结果,本文进一步明确了性别工资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缩小由歧视带来的性别工资差异的政策导向。最后提出做为性别平等宏观环境的缔造者和维系者的政府以及做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三管齐下共同消除由歧视带来的性别工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