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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作为破解经济和社会发展瓶颈的国家重要战略,在推动国家经济结构整体转型升级上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协同创新成为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高校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本路径。实施高校协同创新关键在于其组织模式创新。高校协同创新组织模式中的组织结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分享机制等因素,决定着高校协同创新的成功与失败、效率与成果。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案例研究等方法,首先,梳理了美国在科技成果转移和知识产权归属上的调整与改革、法国在科技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和总结了两国高校协同创新组织模式的特征。其次,通过美国罗格斯大学工业/大学研究中心(多大学/多企业组建/政府资助)、法国斯特拉斯堡高端主题研究网络(多大学/多科研机构/多企业/基金等组建/政府资助)的个案研究,深入分析两校协同创新的组织模式,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再次,研究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历史和发展现状,协同创新组织模式的特点。通过对浙江工业大学牵头的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模式进行个案研究,发现了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存在协同主体之间差异,小型企业参与不足,利益分配体系和评估体系构建不够完善等问题。 针对我国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组织模式所面临的问题,在借鉴美国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工业/大学研究中心、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高端主题化学研究网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上提出了,政府为协同创新中心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构建一个较为人性化的评估体系的对策建议;从微观层面上提出了,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应该积极吸纳更多中小型企业,取消理事会理事的永久任期,建立起一套缜密灵活的协同成果分享制度,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