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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税制改革2012年首次在上海试点,随后逐步推广到全国其他省份。无论是参与"营改增"改革的纳税人还是原本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来说,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此次税制改革的影响。通过对试点地区经营情况的分析,来研究"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分工促进效应,有着重要的意义。"营改增"改革不仅有利于促进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而且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符合当代经济发展趋势。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分支--生产性服务行业,通过为社会经济主体提供专业化的中间投入服务,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公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产性服务业此次税制改革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研究"营改增"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影响,对于我国经济平稳运行,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具有政策性意义。在实施"营改增"之前,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提高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抑制了企业积极性和创新性,阻碍了产业结构调整。"营改增"税制改革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而且有效地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不仅如此,"营改增"之后,行业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得到完善,有利于深化行业间分工,加强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本文通过研究"营改增"对生产性服务业分工促进理论,以鉴证咨询行业为例进行实证分析,阐述此次税制改革的分工机制,并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总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关于"营改增"的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思路、框架和方法以及本文的主要观点与不足。第二章介绍生产性服务业的"营改增"政策,其中包括生产性服务业的界定,"营改增"对生产性服务业的税收政策以及"营改增"对该行业产生的影响。第三章从理论上分析"营改增"促进分工的效应,包括分工的内涵,分工促进机制以及该机制的度量。第四章从实证角度检验分析"营改增"分工促进效应。主要是利用双重差分方法,以鉴证咨询行业和制造业的数据为例,验证"营改增"促进专业化分工的两种机制。第五章结合上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针对"营改增"对生产性服务业分工促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研究对象,利用双重差分方法,检验证明了"营改增"促进分工的两个机制:"营改增"之后,鉴证咨询行业的营业收入的确增加;"营改增"改革前后,制造业的经营范围中包含"营改增"经营范围的业务量明显增加。最后,针对"营改增"在行业间发挥分工效应尚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