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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发展意味着国家实力的增强,军事发展增强军事实力,同时也可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并且成为军事发展的后盾。军事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增强国家的基本实力。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内在关系:(1)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基准点是军事战斗力与经济生产力的统一。(2)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客观依据。(3)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地位是由其增强国家的基本实力决定的。(4)军事发展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5)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赋予军事内涵。我国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机制的构建主要包括:(1)协调发展观的确立。(2)协调发展战略的制定与政策转换。公共选择会导致军事发展不足,国家必须集中决策才能协调军事发展。而且,发展战略要转换为政策才能具体化,必须把握好国家预算中军费预算这个“结点”。(3)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是“计划机制为主导,市场机制为基础”。我国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模确定实际上是确定适度区间。(1)适度的流量规模(国防费或军费占GDP或GNP的比值)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区间。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在国防费规模的确定上,与军事及经济相关安全弹性有关。我国适度的国防费规模区间估计值为[2.04%,4.24%],由此说明,我国建国后的和平年份(没有发生战争)当中,军事与经济发展基本上是不协调的,改革开放以前偏重军事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又偏重经济发展。军事发展已经接近最低水平线(1%)。(2)军事实力的比较还必须考虑国防费的存量规模,即要考虑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形成的价值折旧。(3)实际的国防费流量规模具有波动增长的性质。我国军事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符合结构升级的规律。(1)国防费结构升级既是军事战斗力增强的原因,又是结果。军事战斗力增强意味着国防费结构从低能级结构向高能级结构的“层次移动”。而且,国防费结构升级还会产生“质变效应”,即军事力量上的飞跃,它与军事革命的阶段是一致的,从而反映出机械化前期、机械化时期和信息化时期的质变特性。没有结构调整,也就没有军事的“跨越式”发展。(2)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化必须形成军品的有力保障。(3)军事与经济发展结构协调必须符合基本要求。美国和前苏联(俄罗斯)的军事与经济之间的发展关系具有借鉴意义。(1)美国<WP=4>军事与经济发展关系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美国既有资本主义的遗传,又有资本主义的创新。美国基本实力明显领先,发展具有持久性。(2)前苏联(俄罗斯)军事与经济发展关系是军事超前发展,经济不堪重负。俄罗斯基本实力“疲软”,有待经济实力的恢复。走中国特色的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富国强兵之路。我们的综合结论是:(1)不可避免的战争与人类期望的和平是共存的:经济发展的两种环境。(2)军事利益源于经济利益,又可高于经济利益。(3)国家基本实力由军事战斗力与经济生产力有机构成,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关键在于增强基本实力。(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更是第一战斗力。(5)在国际战略格局中谋求我国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必须居安思危,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富国强兵之路。因此,基本对策思路是:(1)深化改革,从构建我国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入手。(2)分段实施,迅速把我国军事发展的支出规模提高到适度水平。(3)符合要求,逐步实现我国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结构转换。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在分析视角上,将辩证分析与系统分析、协同分析相结合、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并将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统一于基本实力的增强上,突出了国家军事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力的特性。另外,将财政经济学中的“拉弗曲线”原理应用于军事发展的国防费规模分析,说明适度国防费规模的区间性质。(2)在内容结构上,形成了对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的新体系,包括绪论、性质论、机制论、规模论、结构论和经验考察。(3)在结论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的观点,主要有: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实质在于增强国家的基本实力;军事发展对经济发展具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构建首先在于“协调发展”观的确立;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模确定体现在国防费的适度规模的区间确定上,以及我国的军事发展与经济发展基本上是不协调的;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结构变化规律是通过国防费的“层次移动”和“质变效应”体现的,非陆军主力化是军事结构发展的趋势;美国的发展得益于军事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俄罗斯的暂时“疲软”受制于经济发展对军事发展的滞后;居安思危,我国必须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富国强兵之路。并相应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