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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的产生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具有两大基本经济功能,一是生产功能—为社会提供使用价值;二是分配功能—向要素所有者分配收入。作为一种分配单位,剩余在企业内的分配影响每个企业参与人事后的既得利益状态,同时还影响到所有相关当事人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作态度,从而反过来又决定剩余的大小。剩余本身既是分配的对象,又是分配的结果,是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一个内生变量。剩余在企业内的分配是一个合作博弈的过程,应该从公平和效率两个角度同时考虑。剩余的获得要依据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