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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经济发展中通过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和其它金融服务功能,不断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而银行的产生发展及其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发挥的关键因素就是银行的效率。银行经营效率是指银行在保证赢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和最优配置各类资源,使推动社会经济资源流动的作用最大化,他包括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投入产出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银行体系的评价应兼顾稳定性、效率性和公平性三个标准。良好银行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能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和活力,因此,提高银行体系运行效率是银行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我国实际,银行体系评价目标的实现就是监管方、被监管方和传导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个不断纠偏和逐渐逼近的过程。另一方面,银行监管虽然可以部分校正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机制的先天缺陷,但是这种干预也会带来一些新问题,影响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转效率,因而在干预方式上应当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为依据,而不是行政手段来进行直接的干预。银行的经营绩效除了受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影响外,还受到整个金融宏观环境和银行业间竞争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应用DEA等综合绩效评价方法,对于相应关键性考核指标的检验与筛选是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的前提。另一方面,对于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直接量化评价,需构建基于模糊算法的评价方法予以解决。同时,客观的相对业绩考评有利于建立完善银行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本轮金融危机揭示出,银行业激进的短期激励机制导致金融创新成为价格投机、过度承担风险、规避监管和与客户争利的工具。委托代理框架下线性激励契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银行长期目标的实现。应该从内部晋升的隐性激励与问责制两方面入手,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完善我国银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不断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