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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统称“三乱”,其社会危害的严重性有目共睹,特别是摊派,其危害性更甚,为了制止这类行为国家制定下发了若干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但成效甚微,为什么会出现当前的状况,究竟什么是摊派,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消除摊派,这些都是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摊派进行界定,提出了摊派的概念,分析了摊派的特征和内涵,通过与其他概念的比较,更清楚的揭示了摊派行为的内在特征,同时用大量的例证揭示了摊派的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在摊派的成因分析中,笔者从政治、经济、思想和制度等层面分析了造成摊派恣意横行的原因,为下一步削除摊派打下基础。摊派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对社会的影响也是方方面面的,通过对摊派危害的具体分析,可以进一步认识到消除摊派的必要性和急迫性。法律精神和依法行政的原则为行政行为提供了制度框架,摊派恰恰违背了这个制度框架,它根本就是对法律精神和依法行政原则的玷污。正是鉴于摊派存在上述危害,有必要加强对摊派的治理,而且治理应是全方面的,全过程的,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首先应当消除摊派存在的现实基础,从根源上切断摊派存在的可能性;其次应加强法律制定过程中的监督,即事前监督,减少摊派存在的事实可能性;第三应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即事中监督;最后还应完善救济途径,即事后监督,一旦摊派危害到社会公众的权益,公众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将极大提高治理摊派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