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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特别在施行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十几年里,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强,不断深入实施了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改革。使人民群众对法治国家的建设的期待不断加强,对司法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急切,大量涌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使得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和司法案件浮出表面,使法律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基本方针政策和主要的手段,成为调节各方的利益关系和划分权利义务的基本规则,司法机关就不可规避地成为化解各方矛盾、解决纠纷的主战场。 在民事审判与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机构和审判机构所面对的问题有所不同,因此对于执行和审判所产生的结果的影响因素也不尽相同。对这些因素逐一分析,可以看出对执行结果有影响的任何一个因素出现问题,都可能会使执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满足。因此,在全面理性认识执行难的基础之上,才会更有的放矢对的解决这一问题。分析民事执行过程与审判实践所处的环境,明确需要改进的要求和目标,为正确的解决执行难指明方向。执行难的产生有一定的社会环境因素,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消除其中不利因素,寻找积极稳妥的对策,才能更好地解决执行难。健全与完善社会机制,提高执法者的素质是解决当前问题的有效途径。 民事执行机关作为代表国家具体实行执行问题的机构,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位置。对民事执行机关的不同方式进行核对和比较,概括出可以提供给我国运用的一些宝贵经验。分析我国的民事执行的具体现实,存在的问题与产生的原因,为具体民事执行的制度完善与重构提供正确的方向。 执行程序是使得当事人具体落实债权的重要保障环节,如果债权人的权利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遇到阻碍不能正常行使,在此之前所做的全部为保障债权人权利的行为将都化为乌有。民事执行救济制度赋予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侵害提供救济的机会。因此,执行救济制度在保障债权人权利的顺利实现,使得执行之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中起最为重要的作用。反观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现状,无论在理论环节还是在现实环节,都相当的匮乏及薄弱,要健全和完善我过的执行救济制度应带参照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有关这一方面的成熟经验,以缩短我国执行救济的建设过程。剖析我国执行救济制度在立法及实践方面的不足,提出改革与完善的最佳方案。 执行难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解决执行难是法律人刻不容缓的任务。变革和更新执行制度,彻底剔除执行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建立扎实基础,为建立司法体制的发展提供良好空间。道路是弯曲的,但前景是明亮的。为彻底解决执行难这一难题,要有不沉溺于现实,敢吃第一个螃蟹的勇敢精神,更要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强烈的责任感。需要科学、积极、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不断地摸索、实践、在创新、在实践,在理论和实践的过程中上下求索,不断丰富执行内涵。只要我们法律工作者不断思考、探索、不断前进、执行创新的前景必然更加的明亮,破解执行难问题终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