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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是欧洲联盟中最重要的立法机关之一,其立法权随着新条约的出台而得到不断地发展。目前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在许多领域共同参与欧盟法律、政策的制定。然而目前学术界对欧盟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整个联盟层次以及欧盟理事会和欧洲法院的职能上,忽视了欧洲议会日益提升的立法地位和权能。
如无意外,《里斯本条约》将于2009年1月生效,《里斯本条约》之下欧洲议会的立法权将适用于联盟内部的绝大部分事项。本文旨在对欧洲议会的立法权进行全面的分析,以《罩斯本条约》的规定为视角,运用法条诠释、比较研究、实证分析等方法,系统地论述欧洲议会立法权的历史发展和具体内容;由于欧洲议会的立法权具有特殊的多层次性,本文还将引入多层次治理理论对其做出立体的分析,并指明欧洲议会立法权的发展前景以及研究欧洲议会立法权对于国际组织法发展的特殊意义。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欧洲议会的历史发展。按照时间顺序和条约的规定简要介绍欧洲议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组成和职能变化,首先是共同大会时期,其次是欧洲议会大会时期,再次是欧洲议会时期,最后介绍《里斯本条约》之后欧洲议会的组成。
第二章:欧洲议会立法权的运行机制。首先简要地介绍欧洲议会的几种职能,其次总结欧洲议会立法权之发展历程,最后详细地论述《里斯本条约》之下欧洲议会立法权的具体运作,并与现行的立法程序进行对比。
第三章:欧洲议会立法权的多层次性分析。本章将先介绍多层次治理理论,而后利用该理论分别从超国家层次、跨国家层次、国家层次以及次国家层次分析欧洲议会在立法时与不同层次的行为者发生的互动和联系。
第四章:欧洲议会立法权的发展新思考。一方面总结现行立法机制的缺陷并归纳《里斯本条约》所做出的修正,另一方面分析本届议会立法的规律以及新出台相关条约,总结出立法权的发展趋势,最后通过对比欧洲议会与其他国际组织立法机构的立法权之异同,指出研究欧洲议会立法权对于国际组织法发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