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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是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直接反映,是外部信息使用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者等判断公司价值大小的重要依据,是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石,会对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真实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是保障证券市场有序运行、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国对于公司上市有严格的盈利性指标和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要求,IPO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获得高于真实收益率所带来的筹资资金,存在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来操纵会计信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行制度正在由审核制向注册制改革,强化监管,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是注册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有效的外部监督能制约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了探讨我国证券市场上政府监管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治理方面的作用,本文首先参照现有学者陈作华(2014)、于忠泊(2011)等对外部监督的定义,从一般意义上检验外部监督与IPO盈余管理的关系,外部监督包括独立审计师、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独立董事等,以A股市场2011—2014年首次上市的476家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计量其应计盈余管理程度,通过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研究外部监督与IPO公司盈余管理的关系。其次,在一般意义的研究基础上,为了进一步的验证外部监督对IPO盈余管理的作用,本文选择外部监督的另一重要因素政府监管作为自变量,以2012年财务核查为研究背景,采用事件研究法分析政府监管作为外部监督因素与IPO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从而为注册制下如何建设会计信息质量监管体系寻找落脚点。最后,选择真实盈余管理水平作为因变量替代变量进行稳定性检验。实证结果显示:(1)独立审计师、机构投资者及证券分析师等外部市场化监督因素与IPO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关系不显著,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成熟,以政府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下,独立审计师、机构投资者等外部监督力量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效应;(2)政府监管与IPO公司盈余管理水平负相关,此次财务核查有效抑制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3)证券分析师跟踪数量与IPO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水平关系不显著,但与IPO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水平负相关,表明证券分析师虽然未对IPO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发挥有效监督作用,但能有效监督其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分析师的关注在股票发行市场上发挥了市场监督的作用。在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向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应强化会计信息的监督,构建以政府监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保障IPO公司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