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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中,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不可置否。目前,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核心阶段,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趋近,党中央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将社会救助放于关键位置,对加强和改善社会救助提出了严格要求。近年,多件流浪乞讨人员极端事件接连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政府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因此,社会救助进程中,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进行深入研究不可或缺,对加快建设流浪人员等社会底层群体的救助制度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S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的调查,在对流浪乞讨人员及其救助管理的概念阐释的基础上,选取善治理论、正义论、人权理论为研究视角,构建了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分析框架,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观察法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对S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研究调查。通过对S市流浪乞讨问题的现状及政府救助管理状况作调查研究,对救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受助人员访谈,同时收集S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救助数据、对人员构成、服务对象等进行调查研究。从性别、年龄、身体状况、来源地方式、入站方式求助内容、离站方式几方面来描述S市流浪乞讨人员结构。将S市流浪乞讨人员分为贫困流浪乞讨型、疾病流浪乞讨型、未成年流浪乞讨型、暂时困难流浪乞讨型和其他型等五种类型。从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政策、S市社会救助管理组织结构、针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对流浪乞讨人员展开社会救助的服务内容等几方面对S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S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困境主要表现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不健全、救助对象情况复杂、救助管理基础设施和人才投入不足、社会救助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工作方法有待改进等。最后结合和S市的实际情况,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转变服务理念、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实施分层救助和管理、提高救助主体管理能力和加快技术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对S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提出完善和对策建议。研究发现,尽管各救助主体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开展了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实验实践,但并未将实践经验推广和应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总体仍停留在过去以物质救助为主的固有模式上。其次,目前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还是以自愿原则为主,若其不愿接受救助,则不能强制对其救助。但现实中大部分职业乞讨人员拒绝救助管理站对其救助,造成流浪乞讨人员犯罪数量上升,和控制流浪乞讨人员犯罪行为打击不力局面,社会治安存在巨大隐患。最后,救助临时性限制了教育矫治的效果。仅靠在救助管理站内十几天甚至几天矫正教育,效果极差。部分受助人员特别是受助未成年儿童由于种种原因沾染不良习气较重,甚至仇视社会和家庭,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