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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社会未来的主人,他们是社会学中的一个同位群体,其行为的良莠关系整个社会的前途。青少年犯罪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共同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不仅影响到青少年自己、家庭,而且也影响到整个国家乃至整个民族。如今“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新的世纪新的形式下,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青少年犯罪行为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它已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宗教道德家庭等诸多方面,是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现阶段,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处于高发且仍呈上升的趋势。据统计,2003年,25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1999年到2003年间,青少年犯罪人数增长了4.7%,刑事案件作案率增幅1.4倍。同时,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犯罪类型增多。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犯罪是阶级社会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一个历史范畴,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伴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而产生了阶级,因而必然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当前在我国存在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是有其政治原因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中经济领域中多种矛盾和弊端刺激人们的物质欲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生理上的特征和心理上的原因以及腐朽颓变的吃喝玩乐的幸福观、封建的哥们义气、绝对的资产阶级自由观、拜金主义的资产阶级物质观等正是促使青少年产生叛逆的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的主观因素。 以武汉市××街为例,2004年至2006年,该社区青少年犯罪人数145人,占刑事犯罪总人数的58.7%。认真分析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政治任务。本文结合所学专业,从社会学角度略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发展趋势、原因和预防及以社会学角色解释青少年犯罪心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