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反避税中“合理商业目的”的判定困境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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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境内外合作与投资日益频繁,商业架构日趋复杂,避税形式不断创新,为税务机关的税源征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应对复杂的避税安排,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引入以“合理商业目的”判定为核心的一般反避税制度,并将其逐步渗透至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不断体系化、明确化。然而“合理商业目的”的判定在实际适用中仍存在歧义,其判定标准的模糊性与税法定性的争议,不仅为税务机关的税法解释提供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亦影响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因此,梳理现行有关“合理商业目的”判定的税法制度,以实证案例研究考量其适用困境,并结合税法解释相关理论,在比较法的视域中寻求借鉴,将为我国“合理商业目的”的判定及一般反避税制度的完善提供应对之策,并有助于实现纳税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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