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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土地需求量大大增加。为了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征收成了政府取得土地的主要途径。然而在这场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中,利益直接受到侵害的农民却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经常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自己的土地,被迫接受少得可怜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如果得不到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将直接威胁到被征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反观某些征地单位利用目前土地征收制度中的漏洞,利用农民对土地征收法规的无知,利用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中的优势地位,从中获取巨额利润。由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农民集体的抗法、上访事件层出不穷,成为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严重忧患。 目前,农村土地征收问题已成为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众多领域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了对土地征收问题的研究。笔者认为,土地征收行为的三个正当性要件是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核心和关键,即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目的的确定,土地征收的正当法律程序,以及土地征收的公平合理补偿。笔者就从土地征收这三个正当性要件出发,审视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从而提出对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方案。 文章的撰写共分四章: 第一章概述了土地征收的基本范畴。首先,从我国两种土地所有权制度出发,界定了土地征收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土地征收制度的法律特征;其次,指出了土地征收正当化的三个要件,即公益目的、正当程序和合理的补偿:最后,从这三个正当化要件出发,揭示了我国目前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三个核心法律问题:公益目的界定不清,征地范围乱、征地程序不规范、征地补偿不合理。后三章就紧紧围绕这三个核心法律问题展开论述,分别提出完善的建议。 第二章论述了公共利益的涵义,介绍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对公益目的最有代表性的三种立法模式,从而指出了我国公益目的的规定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