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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宝库中蕴含着丰富的民主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民主的真正意义,认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即人民自己管理社会和国家的国家制度。他们《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实现无产阶级民主的途径,即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争得民主”。巴黎公社革命发生后,他们主张以巴黎公社革命为经验,实行直接的选举制、撤换制和低薪制,以公社式的政权取代旧的国家机器,还政于民,使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恩格斯晚年根据德国、法国无产阶级斗争的经验,进一步探索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认为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可以采取民主共和制的政体。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东方国家的封建专制制度,认为它体现了对人民的残酷压迫,是东方社会长期落后的根源。列宁继承并且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思想。他在十月革命过程中以及革命胜利后一段时间里,曾根据巴黎公社的原则和精神来进行无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设,如由全体工农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进行直接的选举制等,有脱离俄国社会实际的倾向。苏俄国内战争后,他加深了对国情的认识,民主思想转变为在实践中切实可行的无产阶级民主建设的思想。这一思想的内容包括建设党内民主,促进社会民主;逐步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列宁十分重视党内选举制度,提倡党内集体领导。他要求加强法制建设,使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由于官僚主义对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稳定,所以列宁要求改革党的机关和国家机关,加强人民群众对领导机构的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和惩治腐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民主思想。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先后提出,中国的民主制度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我国不搞西方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制那一套。邓小平提出,只有通过兴利除弊的思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才能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必须通过民主制度才能保障人民民主,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同时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江泽民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征,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他主张通过依法治国,并且把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胡锦涛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基层民主等民主形式,来保障权力来源和民主权力运行机制,从而落实民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