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语言是法律意志的最直接的化身和维护社会公平与公义的最有效的手段,被严格地应用于特殊的交际目的。法律语言可以分为书面形式的法律法规和口头形式的动态性法律言语两大类。庭审语言是动态性的言语交际,庭审参与者为了达到自己法庭交际动机和目的会选择不同的言语策略,语用模糊就是其中一种言语策略。维索尔伦认为语言的使用是一个不断进行选择的过程,选择过程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建立在语言具有变异性、协商性和适应性这三个特征的基础之上。研究顺应论一般从以下四个角度出发,即语境关系的顺应、语言结构的顺应、顺应的动态性和顺应过程的意识程度。本文主要以顺应论为理论框架进而研究庭审中的语用模糊现象。本论文的主要研究问题有:1)庭审模糊语如何顺应心理世界、社会世界和物理世界?2)在庭审言语中,模糊现象是如何在词汇层面以及小句与句子层面上实现的?3)庭审言语中的语用模糊有怎样的语用功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作者搜集了一些中国庭审言语的资料,并进行了相应的分析。通过研究和分析这些资料,论文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在庭审模糊语的语境顺应方面,作者从心理世界、社会世界以及物理世界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经分析发现,模糊语言的选择顺应了说话人以及听话人的心理动机;顺应了法律责任、社会道德准则的社会世界;顺应了客观的物理世界等。其次,中国庭审言语中,参与者采用类属范畴型词汇、命名评价型词汇、模糊限制语词汇、小句与句子层面的模糊表达、模糊句式以及省略与替代的手段来实现语用模糊策略,从而达到个人的法庭交际目的。最后,在庭审模糊语的语用功能方面,作者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1)提供合适的信息。庭审模糊语在反映话语准确度方面和使语言更适切更合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防止话语过于绝对,起到缓和冲突作用,巩固人际和谐,使交际顺利进行;3)增加话语的可信度。模糊的表达方式可以使话语听起来更加客观;4)保护自身不承担责任;5)增加话语灵活度和自我保护。模糊语是一种灵活的语言,使用模糊语可以为辩解留下空间,起到自我保护作用;6)使用模糊语可以使话语有礼貌并且有力。本文分析庭审中的语用模糊现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理论上通过研究庭审模糊语的语用功能,拓展了顺应论的研究空间。实践上为如何在庭审中创造民主氛围提供了具有战略性的、恰当的观点;并为实现庭审的公平正义提供有效的言语表达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