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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伤害,作为人体伤害的一种特别形式,发生在竞技体育比赛当中。由于竞技体育比赛的技术性和专业性特点,从而区别于普通的伤害行为,内容涉及到刑法学理论和体育科学的相关知识。现代社会中,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我们也时常会遇到竞技体育中的伤害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不能简单的依据竞技体育比赛规则而规避法律的规制,也不能仅因造成了伤害就判定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综合考虑竞技时间、空间、竞技参与者的责任能力、竞技比赛的固有风险和竞技参与者的主观目的等多方面内容,才能对竞技体育伤害做出正确的判断,确定其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现实中的应用应当有理论背景支撑,关于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依据的学术研究与立法,我国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我国学界对于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事由的观点不一,主要观点包括正当业务理论,被害人承诺理论、社会相当性理论和正当风险理论等,主流观点是正当业务理论,但理论论证方面大多是在著作中随笔带过,单独系统论证的相对较少,研究较为单一,研究成果较少。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要针对这一问题,首先以刑法研究的角度对竞技体育进行分类,再对各个学说进行分析与辩证,确定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依据,然后将两者结合,定立出不同的竞技体育项目所对应的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条件,从而将正常的竞技体育伤害与非正常的区分开来,最后梳理出非正常竞技体育伤害的形式,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情况,以此为实践中的刑法问责提供些许帮助。全文共计3万多字,除去引言和结语一共四部分。引言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理论学说和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本文写作的创新点。第一部分是竞技体育伤害的概述。该部分首先对竞技体育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和分类,梳理出哪些内容是需要我们去研究的。然后引出竞技体育伤害的概念,确定竞技体育伤害行为所侵犯的法益内容。第二部分是对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依据的理论进行辨析。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四种关于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的主流理论,分别是被害人承诺理论、正当业务理论、社会相当性理论和正当风险理论。然后,分别对各个理论进行评析,分析出各个理论的理论优势与理论缺陷。最后,通过综合比较之后,找出较为契合的正当风险理论并作出适当修正,确定为竞技体育伤害的正当化依据。第三部分根据前文中对竞技体育的分类,以及修正后的正当风险理论,提出竞技体育正当化的条件,主要为运动员自我负责,固有风险和以比赛为目的三个方面。其中运动员的自我负责又具体包括着责任能力、参与的任意性和风险认知三项内容。以比赛为目的包括以比赛为目的内容和以比赛为目的的理论意义。第四部分依据竞技体育比赛风险的分类,结合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的条件,订立出在不同风险等级的竞技体育比赛中,正当化的条件为何,并在最后列举出非正常竞技体育伤害的种类,以为实践应用提供参考。最后结语总结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在竞技体育伤害正当化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将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