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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格是十九世纪中叶到二十世纪初一位杰出的逻辑学家,他因为其丰富而深刻的逻辑哲学思想及其深远的影响而被认为是逻辑哲学第一人。 十九世纪中叶,数学基础问题的证明、哲学争论的急需解决、传统逻辑局限性的克服以及弗雷格对数学、哲学、逻辑的兴趣和颇为深厚的功底是弗雷格逻辑哲学思想的根源。 弗雷格生活在一个哲学心理主义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当时心理主义认为,逻辑是从人类思维中归纳出来的规律。弗雷格则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误导了逻辑的研究,因此,必须把逻辑研究从心理主义的影响中解放出来。为此,他提出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真,真是客观的;他还提出了应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区别开等逻辑哲学研究的三原则。而且,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讨论了对象和概念、意义和意谓的关系,并创立了概念文字和一阶逻辑演算系统。 本文试从其生平和著作及其数学、哲学、逻辑学方面探究其逻辑哲学思想形成的背景,分析阐明其逻辑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并试图在对其逻辑哲学思想作出正确评价的基础上阐明其思想的积极意义,以期揭示逻辑学发展的规律并给相关者一点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