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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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但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涉及的专业范围较广、案件复杂程度较高等特点,使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面临着技术事实查明的困难。因此,解决技术事实查明的问题也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迫切需要。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同于其它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和专业性,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保障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结果的公平正义。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同时也存在管理体制混乱、实践运作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造成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发展的停滞,也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效力。因此,需要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深入研究,发现并解决其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并加以完善,以更好的发挥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作用。第一章理清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基础概念。尽管我国确立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概念却并不清晰。因此,本章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概念出发,明确现行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定义、特点和基本类型。分析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功能,以明确其对于查明技术事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加强知识司法保护所发挥的作用。对于我国不同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通过界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和其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异同,以分析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不可替代性。第二章分析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并不完善。通过深入研究现行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相关规定,发现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法律体系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的问题。通过对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管理现状的分析,发现我国存在行政、司法、行业多重管理和管理形式化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导致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发展停滞,实践运作不规范、地域性管理模式与诉讼需求严重冲突,并对知识产权诉讼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第三章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实践运作。本章以司法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所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案件进行检索和筛选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其中单方委托鉴定问题突出,主要体现在单方委托与法院委托之间的矛盾、鉴定意见的效力不清晰、相关规定不完善。委托鉴定事项中也存在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界限不明,专门性问题和法律问题区分规则自由化问题。同时人民法院对于专利鉴定意见审查较为重视,而忽略对鉴定人的审查,且技术调查官的参与对于鉴定意见的质证具有较大影响。第四章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的建议。通过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实践运作的实证分析。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应当完善我国司法鉴定法律体系、明确管理主体并实施严格实质管理。针对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实践运作中的问题,应当规范鉴定启动程序和鉴定意见审查程序以促进知识司法鉴定自身不断完善,提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鉴定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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