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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作为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的创始人,其开创的美国中国学研究在海外汉学界占有重要地位,其学术观点影响了几代美国学者。他的“冲击——反应”模式贯穿了他近代史研究的始终。这个模式认为中西接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系列影响,这些影响的产生是由外来社会的入侵所推动的。此模式也几乎成为从战后到六十年代美国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主流。然而,这一模式提出的基础却是费正清对中国传统外交关系即“朝贡体制”的理解。此论文进一步探究费正清关于中国传统外交体制研究中的观点和价值取向,深入了解传统宗藩关系瓦解的过程,以及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的相互关系。本文在对费正清提出的“中国文化中心意识”和中国世界秩序的观点的分析中认为对于中国的研究不能单纯地采用文化假定。文化解释本身并没有问题,然而它们需要其他因素的支撑。谈到中国世界秩序所反映的等级式和不平等,本文认为中华帝国与藩属国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松散的宗藩关系,是一种以温和的手段维持一种稳定的世界秩序,这与形式上“平等”的欧洲体系相比,更能维护世界的稳定。文章在对清代朝贡关系作层次性划分的基础上,提出朝贡国前来是“慕义”还是“慕利”应根据各国的历史、政治、经济的差异而作不同的分析。朝贡体制的本质属性是政治关系,而非贸易关系。随着西方携带条约体系踏波东来,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在适应中国的外交关系中成为一对矛盾体。本文举出海权时代下两种体系的碰撞在外交事实上的反映,与费正清的“条约体制取代朝贡体制观”进行了商榷。得出结论: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好比两条并行的直线,并行不悖。内外环境的变化导致了两种外交体制的不同表现形式,有时朝贡体制占据国际关系形式主导,有时条约体制占主导,有时两者又会出现交汇、融合的情况,朝贡观念中还会逐渐纳入条约观念的成分。同时,文章分析朝贡体制以“大一统”思想、“华夷观”、盲目的物质优越感作为思想文化基础,影响深远。只有从体制与观念互动的角度,才能对朝贡体制主导下的中国传统外交体制的实际形态做出更具说服力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