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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现实主义文学是跨世纪的一个极具现实主义色彩的重要文学思潮。在其“旗帜”下诞生了一批重要的作家和作品,并引起了评论界的持续关注。本文在宏观把握新现实主义文学的基础上,发现其对“调解”方法的创造性运用并针对此展开论述,在行文过程中与相关的评论展开互动,对其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文章分三个章节进行论述,加上引言和结语共分以下五个部分:引言:对新现实主义文学进行界定,介绍主要作家与代表作品,介绍论文的研究课题。第一章:新现实主义文学敏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具有“问题小说”的特征。但它没有止于提出问题,而是在暴露问题的基础上致力于探索问题的“解决之道”,是“探索的”现实主义。在探索“解决之道”的过程中,许多新现实主义作家不约而同地采用了“调解”的方法,分析“调解”方法在文本中的表现,并概括“调解”方法的特征。梳理“调解”方法引来的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批评,指出批评者存在的误区,并区分解决方法与具体做法。第二章:探索“调解”方法的哲学来源。“调解”方法通向传统文化,其背后的哲学来源正是“儒家哲学”。“调解”方法是对儒家“和”文化的创造性继承,“调解”方法与“新儒家”的探索相一致,并且与“和谐社会”政治理念相契合。而西方作家狄更斯、托尔斯泰也在探索社会问题时使用过“调解”的方法,东西方文化都肯定“调解”的作用,在这一问题上曾经达成过共识。第三章:“调解”方法的使用在当下的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调解”方法是对长期影响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斗争哲学”的消解和反拨;新现实主义文学与改革文学一脉相承,“调解”方法告别“政治思维”,肯定“经济思维”,是对经济与发展的肯定;“调解”方法强调在尊重法律前提下的“调解”,它倡导的“道德解决”是对法治的有力补充,新现实主义探索的是一条“法治”与“德治”的并行之路。结语:总结新现实主义文学的探索性,联系现实,肯定“调解”方法的前瞻性和超越性,肯定其现实意义。指出新现实主义文学在艺术上存在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