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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激发企业的活力,使企业的发展与社会和人的发展保持和谐,是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创新步伐加快的国际环境,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关键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同时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对国有企业管理的中心任务是解决国家对国有股权管理的问题。而解决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关键在于落实谁是国有股权的最终代表,国有企业在国有股权委托代理条件下的公司治理问题、代理成本问题、公司绩效问题,以及国家通过股权委托代理后如何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控制问题。文章主要以中共十六大关于深化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精神为背景,结合我国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工作实践,从政府宏观管理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国有股权管理所走过的所有历程、现状和缺陷。在分析、比较西方发达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我国特有国情,指出了国际经验对我国国有股权管理的借鉴意义。同时,针对我国建立国有企业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国有企业改制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构和治理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现行国有股权管理体制中客观存在的问题,文章最后提出了改善国有股权管理制度的三条政策建议:(1)引进机构投资者,发挥积极的监控作用;(2)实现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3)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促进国有股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