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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人口发展的趋势,这种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大人口问题。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农村老龄化速度和规模都超过了城镇,加上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土地保障功能的下降,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日益高涨。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解决不好,必然会严重地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由于我国二元社会经济体制的影响,养老保险制度也有了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国家把养老保险重点放在了城市,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从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以来虽已经历十多年的实践与改革,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从其发展现状来看还极不完善,存在较多的问题,如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保障标准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组织机构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内蒙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除全国性的问题之外也有其特有的几个方面,如农村居民投保能力更低、集体经济薄弱致使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更加困难、社会化程度更低、地方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不足,责任严重缺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等等。现阶段内蒙古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需求也十分迫切,但由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区内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上受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观念的影响较深等因素,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内蒙古是全国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我们应该正视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社会保险意识,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工作。本文认为在内蒙古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逐步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民养老体系中的成份。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还应逐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