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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乡二元结构被打破。在城镇化推进和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农民,他们为了有更好的生活品质,纷纷从农村搬到城镇生活工作,因此,我国农村出现了许多新的现象和问题。城市化过程中,人口的流动造成我国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的问题。然而,基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自由流转。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很不协调,其后果就是农民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由于农村的宅基地及房屋价格低廉,有些城镇居民在拥有大量闲置土地资源的农村,以合同的形式购买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国家为了改善我国人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兴建了很多大型的工程,拆迁占地就不可避免,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不常会被被诉至法院,产生大量的法律问题。通过本选题的研究,深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价值,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长期以来,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始终是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流转的。虽然,近年来各地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面有一定的突破,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离自由流转仍有较大的差距。文章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状态以及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其次,论述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理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理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来源,还试着从指导原则方面论述怎样进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再次,该部分为了更好的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我国的流转现状进行分析,在选定研究区域后进行了抽样调查,之后在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社会中流转时存在的问题,为了充分论述法律困境又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法律困境分成了立法困境、司法困境、执法困境三个方面。最后,笔者提出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修法建议和完善的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