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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歧视指的是以性别为基础的偏见,它通常指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具体表现为:现有的对女人的定义与差异性的确定均是以男人为参照作出的,而不是以女人自身为参照。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现实里,女性总是处于一种被男性审视和关照的地位,在男性居高临下的扫视中,隐含着一种主动与被动,控制与被控制的权利关系。女性的地位不仅于与男性,而且还是受排挤的“他者”。这一切就构成了男性对女性的性别歧视。语言中的性别歧视,是在揭示了语言的不对称现象以后提出的。其理论依据是“萨皮尔-沃尔夫假说”,即语言不仅仅是社会的产物,它还能反过来影响人的思维与精神的构建。由此语言学家们认为,在宗法、等级制度所制约的文化环境中的语言,它所反映的必是男性世界图景的本质内容。虽然汉语与德语分属于不同语系,在语法、词汇、语义等方面也截然不同,但都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本文以女性主义语言学的理论为依据,比较研究汉德语言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表现为:男性语言为规范,女性语言为变体;把女性当做男性的附属;表示女性特征的词语往往带有贬低的色彩;男先女后的词序等。文中还从不同的角度,如历史文化、社会分工与偏见、社会化的影响探讨了造成语言中性别歧视现象的深层原因。最后提出了语言家们对如何消除语言中性别歧视,达到语言中男女平等的建议,除了改变相关的语言规范,制定新的语言政策外,还因首先消除传统观念对对女性的刻板印象与偏见。而已经约定俗成的语料和语用规则不可能也不会产生突变,只能逐步加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