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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后二十年,许多国家公共部门的管理开始发生变革,以凯恩斯经济主义为主导的西方政治与行政管理模式受到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以密塞斯、哈耶克、弗里德曼、罗斯巴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们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出发,建议政府应该退出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放松管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此,以引入市场机制为特色的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开始通过合同外包的方式推向市场,有些在传统概念中必须由政府来提供的公共职能也开始进行市场化实践,其中最极端的例子,便是美国监狱私营化实践。 本研究从监狱私营化的出现和发展入手,以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理论为支撑,剖析监狱被纳入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实践体系的动因。同时,在分析和总结监狱私营化实践改革及效果问题的基础上,发现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限度不仅仅是政府失灵的部分交给市场,或者市场失灵的部门交给政府,其限度在于国家核心权力的转移、政府决策有限理性、政府责任的缺失和市场竞争程度不足。基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限度,对目前对于市场化过度依赖和政府责任“市场化”的现状作出反思,并对我国目前的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改革实践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