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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政治与宪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很有趣的学术问题,这个问题容易引起共鸣,也很容易引起争议。回顾自鸦片战争以来一个半世纪的中国宪政建设,我们存在诸多的遗憾与困惑,这种困惑在今天尤甚。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西方的宪政模式已经成为智识者的共识,由此承载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日益成为政法思想的主流,中国宪法学的主流学派——规范宪法学,则取法于西方丰富而又深远的法治思想,并以西方成熟的司法经验加以佐证,理论基础非常扎实,体系也非常完备,由此奠定了其在中国宪法学中难以撼动的地位。但是,当代中国宪政的现实则充满了“违宪”的困惑,政治不但屡屡超越于宪法,而且还吸纳着行政,管控着社会,整个体现出“党国体制”的特殊性。近年来,中国宪法学界出现了以高全喜、陈端洪和翟小波等为代表的政治宪法学派,他们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对中国宪法的时代精神作出了与规范宪法学截然相反的判断。本文站在中立的立场,对中国政治宪法学的缘起和理论的源流进行了分析,对其基础性理论进行了合乎逻辑的梳理,并对其价值和现实困难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探讨了中国政治宪法学的缘起。主要叙述了政治宪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即从辛亥革命以来的历史表明了这么一个事实,这就是西式的宪政并没有在构建一个现代化的中国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反倒是“革命的政治”挽救了国家与民族的危机,即便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宪法也无法确定其高于现实政治的地位。而且,政治宪法学在理论上也与流行于欧美的政治法学和宪法政治相对应,从而也在西方的理论资源中找到了自己的依据。第二章整理归纳了中国政治宪法学的生成逻辑。陈端洪提出将制宪权作为宪法学的知识界碑,为政治宪法学提供了基础性理论,而高全喜站在历史主义的角度阐释了宪政主义的生长。本章整理概括了以陈端洪、高全喜等为代表的政治宪法学派学者的主要观点,使之更具逻辑性和体系化。第三章探讨了中国政治宪法学所蕴含的价值。本章主要是站在中国政治宪法学的立场,通过对其论点的阐释,提炼出政治宪法学中所包含的伦理思想以及民族主义的政治思想。第四章提出了中国政治宪法学实践中的难题。中国政治宪法学以人民主权、制宪权为理论基础,但是这些理论在现实中遭遇到人民形态不确定,立宪时刻难确定,制宪权与宪定权发生矛盾等诸多难题。这些实践难题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国政治宪法学的理论观点还不够扎实,无法对现实起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