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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国古典的“六艺”教育之一,古代将“书”作为“艺”的一种,今天我们将书法称为书法艺术,这一历史的延续并没有改变书法名称的性质,但是由于古今对“艺”认识的不同,以西方的艺术视野关照书法,实际上就缩小了书法的传统意义。由于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一种文艺形式,作为世界上最为古老的文字,汉字这一语言形式不仅是整个人类文化的宝贵遗产,更是中华民族特征的本质体现。文字是文化最直接的载体,对本民族文字的学习是任何一个民族的必修课。如何设置本民族的文字课程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汉字而言,诗、词、歌、赋、书法是汉字最高形式的代表,而书法包含着基础的认字、识字、书写阶段,是运用其他文字形式的基础,所以,书法具有的工具和教化功能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它是以“文”、“艺”的形式出现的,书法自古就有着不可否认的教育价值,本文将书法的古典含义和现代意义相结合进行研究,兼顾书法的实用性,文化性与艺术性三个方面。针对目前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书法课程空缺的现实问题,本文将在对书法课程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的论述上对书法课程的各个层面予以分析和论述。由于本文对书法的定位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所以文章对书法课程重构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以便说明书法课程重构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之后,文章通过对书法课程总目标与分目标的重构;课程内容,包括书法课程层次和内容分类、具体内容等的重构;课程方法,包括教学原则、教学材料、教学方法的重构;课程评价初步构想的论述等几部分,对基础教育阶段书法课程进行了论述。本文意在突破单纯对书法课程的呼唤与期待的论述,在具体实施层面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力求探索出普通写字课与书法专业课的联系,并找到一些平衡,更试图使书法回归古典,进一步在新时代有所发展。世界的一体化要求各种形式的高度统一,更要求各个国家文化艺术的争鸣与交流,书法作为中国最具特色的文化艺术,是不可替代的,那么对书法课程的重构研究就更加具有古典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