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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房地产业与金融业有机结合的桥梁,并已逐步成为21世纪全球金融结构调整及金融工具创新的亮点。目前国内对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主流认识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将有利于改善我国的银行系统资产结构及风险管理,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试图在比较分析国外住房贷款证券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深入研究证券化风险,并提出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深化商业银行改革的建议。
本文首先介绍了证券化基本理论及国外具有代表性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主要模式:美国模式、加拿大模式、香港模式和欧洲模式等。通过比较本文认为不同模式各具特点,从其证券化制度安排来看,我国可以借鉴一些适合国情的经验,来促进证券化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其次,本文分析了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障碍。目前,我国已具备一定的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有利条件,如房贷初级市场已基本建立等,但也存在一些法律、制度性障碍,如第二层次法律法规仍然空白等。本文认为,总体来讲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证券化将给银行带来多方面利益,关键是要控制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第三,本文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揭示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资产证券化风险表现在信用风险和证券化风险两个方面,对金融体系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具有资产证券化的共性,但由住房抵押贷款的特性决定了其还具有更多的个性。本文通过对成都市住房金融市场现状的深入分析研究,揭示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具有房屋价值变动风险、处置抵押物的法律风险、银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经济波动和个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中介机构风险等九大风险。
第四,针对这些风险,本文提出了具体的风险管理措施。即为避免或减少由证券化风险带来的损失,银行、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社会都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工作,创造有利的环境,在可接受的投入水平上,使风险程度降到最低。具体来讲,银行应以“价值最大化”为核心,强化内控,提升管理;政府及社会应从制度创新、制度建设、金融改革等方面努力为证券化铺平道路,创造良好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形成良好的机制。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仅仅是为了一种工具创新,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一种制度创新—抵押二级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为更多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动力机制。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必要的、可行的,尽管存在一些制度性障碍,但可以在实践中去消除,模式不是制约证券化的关键因素,关键是要从国情出发,控制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