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应对工业化、城镇化和老龄化对我国社会的影响,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农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方面,关系9亿农民的根本利益。2009年,国务院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标志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国家继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又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制度安排。回顾总结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曲折的建设历程,可以深刻认识到,发端于基层实践的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老农保)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社会化程度低、保障水平低、法律保障不及时、养老金运营管理缺乏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老农保制度的生命力,迫切需要政府从更高层面构建起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而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投入机制、给付方式、筹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历史性的制度创新,在明确政府责任中体现普惠性,保障了农民利益需求,呈现出可持续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便携性更强的新优势。青岛市城阳区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区域和城乡结合典型区域,在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建设上是一个有代表意义的区域,也是山东省最早进行新农保探索的地方,是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地区之一。城阳区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围绕“政策有机衔接,待遇逐年增加,城乡全面覆盖”三个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适合区情的经办模式,推动地方性新农保向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过渡,为试点工作探索出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极具启发意义。综合新老农保的比较分析,针对试点工作反映出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农民收入偏低影响不容忽视、集体补助困难、政府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仍需增强等问题,重点提出优化制度设计、强调弹性原则、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社区集体增收、提升经办能力、完善可衔接可转换的配套政策、加强宣传提高农民接受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