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跨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难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密切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和劳动力频繁流动形势下,流动就业人员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能够顺利转移接续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如何解决转移接续难的问题,使得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不仅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2010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地区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基础上,还可以转移部分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此外,《暂行办法》还分别对办理流程、资金转移、转移条件、办结时间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在《暂行办法》之后,各级政府也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新政策,旨在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难题,畅通转移接续的渠道。在新政策执行了一段时期后,本文试图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存在的问题出发,以临沂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为例,分析转移接续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对策措施,以期更为彻底的解决这一问题。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论文第一部分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概述,包括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地与转入地相关概念的界定,阐述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由来,明确了解决该问题的必要性。 论文第二部分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现状与模式,阐述了我国的现状,对于现行主要模式依次阐述了转移接续条件、转移基金计算、待遇领取地确定和办理程序,通过对现状与模式的归纳与总结,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原因。 论文第三部分以临沂市为例,阐述了临沂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状况,对临沂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经办做法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市内跨县区和一般账户跨省跨市企业之间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在实际工作经验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对临沂市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 论文第四部分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对策建议,即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注重基金征缴与监管,明确政府间责任,加大中央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最终实行全国统筹,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国“一卡通”。 论文第五部分为全文的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