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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完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一种配套制度。本文从公共产品的定义出发,认为由于制度性安排,义务教育成了公共产品,同时义务教育存在双重外部性,因此义务教育应由政府提供。而公平和效率是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根本出发点。通过对各种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类型进行经济效应分析,提示了不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其目标紧密相关。在借鉴日本和美国等先进经验,以及分析已有设计思路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了设计思路。首先,本文从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定义和理论依据入手,指出由于制度安排和义务教育双重外部性的存在,义务教育应由政府提供。其次,本文对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主体、对象和原则进行分析,提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主体和对象应为委托代理关系,并阐述了兼顾公平和效率是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第三,本文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类型及经济效应进行分析,揭示了不同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类型应与不同的财政政策目标相结合。第四,本文通过介绍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重点以美国和日本为例),指出公式化、法制化、规范化是两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最大共性,这对我国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最后,本文对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效果和问题进行分析,从转移支付的目标与规模、转移支付的方式选择、转移支付数额的测算、转移支付的程序与项目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这五个方面对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了设计思路和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