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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崛起,是二十世纪下半叶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事件,如今非营利组织在保护环境、消除贫困、发展教育文化和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等方面已经发挥了巨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弱点,在制衡国家权力霸权与市场霸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随着经济的转轨和社会的转型,“小政府,大社会”格局逐步建立,非营利组织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与公民文化培育方面的重要性也逐步得到显现,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我国现代社会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面临资金短缺和事业扩大的矛盾,政府通过减免税对非营利部门提供间接资助和利用商业化的运作方式筹集资金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而这些则主要依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收将利用经济杠杆降低非营利组织运作成本,规范非营利组织日常监管,鼓励社会捐赠,推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体系,对于推动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起着关键性和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开展具有前瞻性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形成一个鼓励和规范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制度环境,对于培育和发展非营利组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税法的基本原理,通过比较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对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的法律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目标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界定了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概念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以及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第三部分介绍国外典型国家的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对我国有益的几点启示。第四部分从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制度的现状入手,具体指出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营利和非营利的界限模糊;税收优惠主体的税法地位不突出;税收优惠法律体系不完善;对社会捐赠的鼓励不足,捐赠减免制度不健全;非营利组织免税认定程序不合理,税收管理制度落后。第五部分针对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与完善的对策:规范非营利组织的活动,区分非营利组织的营利行为;界定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主体;完善立法,构建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法律体系;突出对捐赠者的税收优惠,鼓励捐赠行为;规范税收征管,保证非营利组织的税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