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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土地,土地征收成为补充建设用地的重要方式。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在社会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不仅是国家建设用地的重要来源方式,而且通过征地审批制度可以有效控制用地范围。土地征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和经济的顺利发展,然而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尽管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对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却是少之又少。土地征收程序缺陷逐渐凸显,征收过程中的一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引起许多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政府居于绝对地位,集征地、土地交易、征地纠纷裁决等身份,被征地人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加大了监督的难度,引发大量违法征地行为,既侵害了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行政权力的泛滥,容易引起腐败,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由于“公共利益”的概念未明确界定,征地范围亦不明晰。在我国,国家的征地权延伸到经济建设用地,法律法规却未界定“公共利益”的标准。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协调限制征地与土地供给之间的纠纷,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为了遏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必须完善土地征收程序,使政府的征收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防止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私权利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保证城市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土地征收程序研究进入公众视野,不但是当前土地征收的焦点,也是稳定社会秩序的迫切任务。因此,研究土地征收程序就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文章从介绍土地征收的概念开始,论述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内涵,指出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缺陷和原因,包括土地征收权制约不力、听证程序不完善、缺乏公众参与等,对其进行了原因分析,并从界定公共利益、完善听证程序、加强立法与司法监督、保护弱势群体、明确法律责任等角度对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程序提出来一系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