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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保持经济高速增长,通过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财政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政策与就业水平之间存在着强相关性,一般而言,扩张性或紧缩性财政政策对全社会就业总量会产生同方向影响,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对就业水平的影响更为直接,因此,可以通过调整财政政策来促进就业需求的增长,从而增加就业总量,提高就业水平。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有效拉动了就业增长,将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等政策的就业效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就业容量大的私营、个体经济和中小企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改变,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以及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而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新情况也在不断产生,促进就业政策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趋于下降,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结构和机制不尽完善,保障政策与促进就业政策良性互动不足,促进就业政策可操作性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基金未能发挥应有的促进就业作用等。论文从财政政策与就业水平相关性研究出发,一方面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深入分析现行促进就业政策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比较分析了国外一些国家促进就业财政政策经验,提出了现阶段我国提高就业水平的战略举措: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加强宏观调控;二是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就业渠道: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筹资机制;四是强化失业保险,提高社保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