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不但是珍稀的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环境因子。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发达国家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已经跨过了数量管护、质量管护两个阶段,正向生态环境管护的更高层次发展,而我国的耕地数量管护还处在初级阶段”。长期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资源与产业的利益最大化让人们片面追求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而忽视了土地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价值。耕地的直接使用者----农业生产者的权利与义务的严重不对称,使得耕地污染加剧、肥力下滑、数量锐减并引发了一系列诸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撂荒等”消极”链式反应。穷尽传统行政手段已经不能根治耕地生态问题,显然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入迫在眉睫。本文从生态补偿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已有的耕地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对我国耕地生态补偿的概念、法律关系,存在问题及政策法规完善,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探讨和分析,以推动我国耕地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尽早出台,使耕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成为我国耕地保护的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章主要阐述本文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其评价。第二章耕地生态补偿内涵及基础理论。主要是从环境法层面对生态补偿和耕地生态补偿的概念提出自己的见解,分析了耕地的经济、社会、生态价值。并运用生态学中的生态服务功能理论,环境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法学中的权利义务对等理论、环境权、生存权、发展权理论等相关学科理论对耕地生态补偿进行分析,进而探讨我国耕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的建构提供路径选择和框架设计。第三章我国耕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和实践进展。该章对我国现有政策法规中涉及耕地生态补偿的规定进行归纳梳理,并列举了耕地生态补偿的现行实践情况,最后指出耕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和实践的不足,为后章政策完善做了必要的铺垫。第四章国外耕地生态补偿经验及启示。文章列举了美国的休耕政策、土地银行政策;德国的”环保型土地”政策;欧盟的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Areas(ESA)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并且指出了我国在借鉴国外耕地生态补偿先进经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五章我国耕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的完善。文章明确了耕地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中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并特别介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受益主体的优势。立法原则提出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谁保护、谁受益、获补偿原则;公平补偿原则,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原则。补偿方式主要是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两种方式。最后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财政体系,健全考核体系等耕地补偿保障机制。结语主要是归纳阐述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研究体会、以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