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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莱宾斯坦于1966年提出的“X效率理论”,被视为20世纪经济学上的一大发现。该理论认为,企业效率损失除了新古典理论所论及的资源配置失调损失外,还有一种由人的动机和组织结构等非资源配置失调引起的X低效率损失。依据不同于新古典理论的假设,莱宾斯坦提出了X效率理论1和X效率理论2。前者主要研究个人行为,结论是一旦个人在他的惰性区域工作,他将抵制改变他的努力水平,而且由于惰性区域内每一努力水平都能是均衡位置,所以在这个范围里,个人是灵活的。因此,个人惰性会产生对变化的抵制。在惰性区域内,个人的行动可能与他人的行动相吻合,因此,如果经理人员知道雇员的惰性区域,那么只要掌握他们的努力边界点,就能使工人达到极大化努力水平。
后者则讨论外部环境,即研究集体行为。结论是随着集体规模的增大,集体努力将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如果其他条件不变,那么预期集体成员人数的增加将缩小集体的惰性区域范围。另一方面,集体成员人数的增加将导致集体工作道德规范的上限或下限压力,或者两者兼有。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其他人不破坏这个规则,每个成员都会“相互容忍”,结果是惰性区域的扩张。这也意味着相对较低和较高的努力水平将不再是集体惰性区域的一部分。因此,集体表现出的努力水平将接近于每个成员的“平均”生产率水平。因而,集体努力是一种“协定”或“协议”。
5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实际资料表明企业并不都是内部有效率的,而且国有企业的X效率会低于私有企业。第一,政府的征税能力在需要时用来资助国有企业;第二,国有企业不能像私有企业那样自由分配利润;第三,国有企业常常是垄断者。根据X效率理论,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建立一套针对所有代理人的激励机制;2、培养和造就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3、采用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方法;4、改变国有企业外部环境过于宽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