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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世纪50年代创始至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期间有过蓬勃发展,80年代初曾被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经费的惟一范例”,也经历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的衰退景象。其后,政府于1994年和1997年两次提出了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任务,均由于缺乏必要的政府责任的承担,未能取得成功,直接导致了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公共卫生保健和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空白”,也致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日趋严重。2002年10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个决定对于在新的形势下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全国各地开始确立试点、建立与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经过几年的改革试点和实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管理和运行机制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农民的医疗费用压力有所缓解,医疗服务质量有所提高。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推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碰到许多制约因素,比如筹资难度大、农民参合率不高、对合作医疗资金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机制、医疗补助低、药品价格高、农民在定点医院就诊不方便、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医院服务质量低、报销手续繁琐等,又比如政策自身的不完善、政策执行环境不协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己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发展并顺利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关键。 本文首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构建过程进行了思考和研究,指出了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诸如制度设计等方面的缺陷;其次,通过对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历史上实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况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调查情况的对比研究,将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再次,根据对扶余县试点工作的分析,探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因素;最后,结合试点调查的结论,提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措施。 本文共分为“导论”、“吉林省扶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 四章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章,导论。除了介绍笔者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问题的原因、问题的研究意义和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把近年来理论界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研究的重要观点进行了概念界定和文献综述。 第二章,根据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历史上实行传统合作医疗的情况和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现状。本章是全文的重点。笔者根据相关文献材料和扶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详细介绍了该县历史上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的情况、取得的成就和制度衰退的结果,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目前取得的成就,并结合案例分析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在前一章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得出的结论深入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影响因素,主要从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支持引导、文化心理因素、农民认识程度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系统等几个方面切入。 第四章,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措施分析。本章主要研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要注意的各个方面,就如何实现这一制度的良性运行、达到预期目标提出建议,以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建设性意义。 在对已有研究成果和试点调研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借鉴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当,前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须采取以下几点对策措施:1、强化政府责任,主要是在政府的法律责任、财政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舆论宣传责任;2、逐步实行强制参加原则;3、合理确定筹资水平、补偿目标以及补偿的比例;4、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主要是在建立积极有效的双向逐级转诊机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管理和监督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