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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竭动力,而创新合法化是企业创新成功实现成果转化的必要基础。企业作为一个法律实体,它的创新活动受到多方制度主体的约束。如何在多重制度主体的制约下获取创新合法性,是每个创新型企业都必须解决的问题。由于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对企业的创新行为有着二元性,即可以同时促进和抑制创新行为的产生,因此,合理的制度安排对企业的创新十分重要。嵌入式代理理论认为制度在决定行为者行为规则的同时,还受到行为者能动的反作用,即行为者能够改变其所处制度环境中的制度安排。鉴于此,企业可以基于不同制度逻辑主导下企业行为对创新合法性的影响机理,制定出多重制度逻辑下创新合法化战略。为厘清多重制度逻辑下企业行为对创新合法性的影响机理,首先通过文献研究,归纳出企业所处制度环境中,市场逻辑、专业逻辑、合作逻辑、社区逻辑、管制机构逻辑和家族逻辑这六种不同制度逻辑主导下企业战略行为特点,及其与创新合法性之间的关系。其次,采用纵向单案例研究法,以阿里巴巴集团案例研究对象,通过官方网站、书籍和视频三个渠道搜集阿里巴巴集团在1999年至2016年间的相关案例信息。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案例信息进行主题分析与变量界定、多重制度逻辑下企业创新合法化战略行为维度识别、信息分析与编码三个阶段的数据处理。最后结合文献研究和具体的案例信息对多重制度逻辑指导下的企业战略行为,以及各战略行为与创新合法性之间的影响机理加以深入分析,进而得出相关结论。研究结果表明,专业逻辑、合作逻辑、社区逻辑和家族逻辑对创新合法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其中合作逻辑的影响效应最为明显。在操作层面上,不同制度逻辑主导的产品营销、高管专业化、战略联盟、社会责任以及规范化运营等战略行为对创新合法化都具有重要作用,且以战略联盟效果最为明显。企业可以据此通过战略调整实现创新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