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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员工地位与行动为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本文是一项实证研究,采用关键性个案分析的方法,将研究的重点锁定在国有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个案,以国有企业转型前后的文献资料和访谈调查的资料为基础,通过考察员工地位与行动的变化,深刻认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变迁的深刻内涵,丰富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解决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揭示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共治理的重要实现路径,并对未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出政策建议。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员工的地位与行动为视角,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机制表现为庇护-依赖机制,员工与组织的关系表现为庇护-依赖关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国家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构建国有企业的庇护-依赖机制,其社会意义大于其经济意义。但这种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存在着无限性、不平等性以及激励不相容性等问题,从而无法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动力。在转型期,国有企业理想的改革模式就是建立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这种改革思想指导下,员工与组织关系被“市场化”,员工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被“边缘化”,以员工地位与行动为视角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机制表现为“控制-抗争”机制。因为经济上的需要而放弃对员工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仟,从而造成员工权益等方面的损失,是对国有企业基本性质和目标的背离。后改革期,面对工人的抗争,政府在企业与员工关系上采取了改革与修复的措施,并试图探索建立以“民主-均衡”为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机制。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工会制度性弱势等因素的影响,“民主-均衡”机制存在严重的形式化问题,工人的权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维护。本文认为,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共治理的重要实现路径。国有企业发展受到市场准则和社会责任的双重约束,市场化与民主化之间的双向运动是决定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变迁的基本力量。在市场化与民主化过程中,伴随员工地位与行动的变迁,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机制经历由庇护-依赖机制,到控制-抗争机制,再到民主-均衡机制的变迁过程。从公共管理的实践层面,要想解决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需要采取综合型的解决方案。所谓综合型的解决方案,就是从体制、机制、法制、工会以及标准体系等方面,多管齐下、相互配合、系统推进。从体制的角度来看,要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制,构建员工参与的公司治理模式和组织机构:从机制的角度来看,要完善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各项机制,其中包括外部监督机制、内部问责机制、信息披露机制、职工参与机制等,从而实现企业内在管理的民主-均衡;从法制的角度看,作为国有企业投资与监督主体的政府要强化法制建设,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制度化、规范化,并落实相关各项配套措施,从而使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着坚实的法制基础:从工会的角度来看,要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监督和促进作用,转变工会的角色以及工会主席的产生方式等,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从评价的角度来看,要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建立相应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