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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历来是《公司法》最基础的也是最重要的研究内容。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无数学者对公司治理进行了不懈的研究,终于使传统公司治理理论最终形成并且付诸实践。然而,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一些前辈学者无法预见的事物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使得传统公司治理理论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公司治理中处于最基础的,最核心地位的股东大会制度,由于网络技术的出现,便出现了新的表现形式。网络技术与股东大会的结合,催生了新的公司治理方式—股东网络投票(或称股东网络表决)。这种新生事物是前辈学者无法预知的,因此无法对其进行制度化研究,因此也不可能形成法律制度。这就形成了制度上的真空,同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课题。笔者即针对股东网络投票这种新生事物,做了制度化探索。对于股东网络投票的法律完善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形成一整套股东网络投票法律制度的,使新生的现象,纳入到法律规范的体系中来,赋予股东网络投票法律制度相应的强制力约束。其意义在于,通过规范股东网络投票,强化网络投票的公信力,发挥网络技术特有的优势,节约公司治理的成本,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股东网络投票制度一般理论的论述,包括最基本的概念,特点,表现形式发展现状等,也涉及与原有制度的对比和在对比基础上获得的优缺点说明。第二部分着重论述股东网络表决制度化的依据,包括经济基础、技术基础、法理学基础和公司法基础。第三部分论述了股东网络投票法律制度的构架,包括了基本目标,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基础权限和法律关系。第四部分是本文核心,着重说明了股东网络投票的制度补全、理论创新、制度修缮和操作建议。本文不仅涉及公司法的相关内容,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学科交叉的相关内容,因此在研究方法和思路上既离不开原有的传统法学课题的研究方式也加入了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笔者期望通过对此文的写作,引起相关学者的注意,抛砖引玉,最终形成股东网络投票完善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