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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之于《庄子·齐物论》的“物化”说,本是一个哲学范畴,是庄子“齐物”思想和“逍遥游”思想的象征性表达。由于与人类艺术思维的内在规律相通,“物化”说对后世的文学创作、文学理论、审美活动,乃至在人格美塑造等方面也都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且已成为中国美学中一个有着独特意蕴的重要理论范畴。但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对于这一范畴,不论在“物化”含义、“物化”境界,还是在“物化”与创作的关系等方面,都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和必要。本文结合文艺创作实际,用心理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庄子的“物化”思想予以进一步发掘,在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一,本文认为“物化”的含义不能仅仅局限在“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的层面,这一层面概括的尚只是物化的“齐物”境界,也即“齐物无我之境”。其实,“物化”所体现的更重要的是庄子的“逍遥游”思想。在物化的“齐物无我之境”之上,还有一个“逍遥游”的境界,也即“神与物游”的“逍遥有我之境”。因此,“物化”的含义应该是“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的神与物游的心理境界”。第二,与“物化”的含义相一致,本文认为庄子“物化”的境界也并非止于“无我”,而实际上是“兴而超然”、“化而无我”、“游而至乐”的层进式的三重境界。“兴”侧重于心灵内部的提升,是内化的过程;“化”侧重于主体外部的超越(即超越自身,齐平万物),是外化的过程;“游”侧重于新的主体的自由活动(即逍遥游),是内化与外化后审美体验所达至的极至状态。在“物化”之前,人好比是一个“茧蛹”,既受到外壳(即“形”)的束缚,又受到内在的能力(也即“有累的心”)的束缚。“兴”作为内部的孕育提升,可以看作是逐步摆脱“有累的心”的束缚的过程,也即由“蛹”孕育成“蝶”的过程,摆脱了人与万物在质素差异上的纷扰;“化”作为外部的超越,好比“金蝉脱壳”摆脱外壳(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