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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机制,强化监督问责职责,遏制腐败发生的源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的专责机构,负有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近年来,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机构改革、转变职能、落实纪律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在县域层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和纪律建设的专职机构,也存在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命题。本文聚焦于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H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具体实践,把理论分析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个案分析,梳理了相关理论和概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的原因,并对进一步强化H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出了对策建议。 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前言,主要针对问题的提出及选题的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的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接下来是第一章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等概念介绍以及廉政等理论将本研究中涉及到的知识进行汇总;第二章介绍了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背景和要求;第三章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履行现状分析——以H县纪检监察机关为例,主要针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H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与机构设置以及H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履行的做法与成效;第四章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谈话方面问题以及监督执纪问题以及问题形成原因来为之后的改进策略的提出提供依据;第五章强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对策,提出深入落实“三转”,明确主责主业、找准定位,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改善环境,强化队伍,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加大力度,整合资源,增强监督执纪问责成效以及完善体制,创新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等几项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