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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旅游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如何推动海岛旅游转型升级,这是一个现实的紧迫课题。基于此,本研究运用生态文明视角,采用行动研究法,以海岛县——洞头为个案,通过二年时间开展两轮行动研究。所采用行动研究法的基本模式是:计划-行动-观察-反思。在第一轮行动研究中(2012年1月-2012年12月),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方法,搜集资料,分析数据,指出洞头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本研究提出第一轮行动研究框架:洞头发展生态旅游,必须做到景区和谐共生,实现途径是“保护性开发”。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人景和谐共生,二是生态修复,三是清洁生产,四是生态教育。实施中进行观察分析,指明改进效果。在反思环节,发现景区开发没有很好地重视社区福利问题,出现信访现象。由此进入第二轮行动研究(2013年1月-2013年12月),针对景区与社区不和谐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与分析,提出第二轮行动研究框架:洞头发展生态旅游,必须做到景区与社区和谐共生,实现途径是“福利共享”。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的利益方面,二是物的利益方面,三是人的利益方面。实施中进行观察分析,指明改进效果,并进行制度建设方面的反思。在洞头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结合国内外文献研究,借鉴先发地区生态旅游先进经验,分别对实现景区自身和谐共生及其途径、实现景区与社区和谐共生及其途径、海岛生态旅游发展基本要素等三方面作了深入讨论,并试图概括提出较有普遍性的规律认识与建议。本研究结论为:第一,生态旅游是海岛旅游发展的最佳选择之一。第二,生态旅游必须重视景区自身和谐共生,其实现路径是“保护性开发”。第三,生态旅游必须重视“景区”与“社区”和谐共生,其实现路径是“福利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