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行政行为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nyi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效行政行为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上的概念、理论和制度。在中国,目前既没有成熟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也缺乏完善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本文从这一基点出发,探讨无效行政行为的内涵及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分析无效行政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的区别,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进行研究,寻找无效行政行为救济的手段,并尝试在立法上完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论文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对无效行政行为与其他概念作了分析,并对德国和法国的立法模式进行了研究,以求对我国无效行政行为理论研究有所启示。文章意图通过对无效行政行
其他文献
行政收费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亦是我国行政征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研究和现实生活中都有其特殊的意义,作为行政权的一种运行方式,根据现代行政法治原理,行政收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现实情况却是“乱收费”问题日趋严重。不少地区和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这不仅加重了企业单位和群众的负担,造成国家资源的大量流失和浪费,而且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针对
学位
行政许可作为行政机关经常运用的一种管理社会的手段,其生存空间很大,它不仅仅影响到被许可人的利益,还可能间接影响到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赋予了行政许可第三人一定的权利,但是,面对强大的行政许可机关以及因被解禁而占有社会资源的被许可人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侵犯的时候,行政许可第三人仍会感到无助。究其原因,目前我国对行政许可第三人的法律保护相对薄弱,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
学位
公务员的权利,是指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身份和职责,对于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利益和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权利的存在必然要受到侵害,不受侵害的权利是不存在的,所以,当公务员作为行政相对人时,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是必然的。由于我国深受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的影响,在实践中严格区分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而内部行政行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
学位
以往的文章大多是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医师的注意义务。本文在吸收和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助于合同法的相关理论知识,试图从医疗合同这个全新的角度去研究医师的注意义务,以期有所创新。注意义务是衡量医师履行医疗合同时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标准,也是追究医师专家责任的客观尺度。在医疗合同中,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医疗合同的核心内容。医师在医患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这从根本上决定其承担的义务要多于患者。
学位
目前,我国医患纠纷不断,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各地出现的针对医生人身安全的侵害和对医疗机构的破坏扰乱现象屡见报端。医患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的医疗纠纷行政立法凸显出种种问题和缺陷,立法价值选择的倾向性导致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突出,致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受损。立法的部门化倾向所带来的后果引起了社会的不满。笔者认为,立法作为社会资源与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其所确认
学位
作为案件很多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的亲历者,在法庭审判的过程中,警察应否出庭作证,无论在我国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争议。笔者认为,警察出庭作证有其存在的法理基础,警察出庭作证是证据属性的本质要求,是现代庭审方式以及现代诉讼原则的要求,符合保障人权的价值追求,也与国际上通行的司法准则相一致。虽然我国目前的法制环境以及诉讼制度还存在很多阻碍警察出庭作证的因素,但只要我们根据中国国情设计具体的制度建构,
学位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政府的管理手段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行政奖励行为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成为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实现政府职能任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行政奖励行为体现民主、平等、人权等精神,有利于改变行政机关片面强制、单纯命令的行为方式,有利于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
学位
房屋拆迁是国家基于建设、城市改造的需要而引起的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的活动。同时,由于房屋又是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与人的生存、生活密切相关,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才能实施房屋拆迁。同时,在房屋拆迁的实施过程中,应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房屋拆迁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从法律上进行了制
学位
行政责任的是维系行政有效性和保障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机制,但是现有的行政责任体系在权利保障上却存在着许多不周延的现象。许多在民事活动和民事法律关系中起着重要角色的行政公权力都未能被纳入行政责任的视野。文章把行政责任界定为一切与公权力运行相关的义务和责任,试图从权利保障的角度进行诠释,指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基于公共权力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行政相对方和其他私权利主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本文指的行政责任
学位
行政补偿是行政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补偿制度的健全与否,与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从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入手,探讨了行政补偿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其特点,回顾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产生历程。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的行政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主要包括缺乏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