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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是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当代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的基本价值选择之一,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则是服务型政府建构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构件,是促使政府公共服务理念得以具体落实、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合理定位以及有效应对中国高速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以当代中国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迅速增长且日益多样化、差异化、分层化、复杂化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回应不足之间的矛盾为切入口,探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创新过程中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与市场组织如何实现良性互动,并由此衍生出合理有效的功能-行为边界,从而型构出在“科学最优”与“政治最优”双重意义上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本文以“政府-社会-市场”三元界分的理论为分析框架,以此观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是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国家(政府)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变化,并依据其统治偏好和治理预期,以自上而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方式所建构的基层治理单元。社区公共服务则是这一基层单元结构所衍生出的功能内容。基于此,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则较之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区公共服务系统具有更为宽广而深远的内涵与要义。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是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等多元主体的目标与宗旨、权力与义务、职责与功能,以及行为边界不断动态调整的互动界面;从中央与地方、政府“条块结构”的视角来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则涉及中央政府(部委)与省、市、区乃至街道办等不同管理层级权力、责任、利益的重新配置;从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来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则是人们公共需求与供给回应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的重要平台。
面对社区公共服务领域“概念丛林”的研究现状,本文尝试在梳理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包括对“社区公共服务”与“社区公共服务模式”这两个重点概念进行了探索性的界定,认为“社区公共服务”是指多元组织以公共性为首要宗旨,以社区这一地域范围内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全体社区居民以及社区单位为直接服务对象的、通过集体选择制度来规划、生产、分配公共服务的行为及结果;“社区服务”则是比“社区公共服务”内涵与外延更为宽泛的概念,并由此主张对“社区服务”与“社区公共服务”区别使用。在“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概念界定中,主张从理论预设、理念、体制与机制、技术与运作方法等多层面的视角解析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并认为多个层面是相互关联和相互适应的,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即一定的价值理念必然通过一定的体制机制得以型构,并最终由相应的服务方式、技术和手段得以具体体现。
本文以“效率-公平”为视角、以政府、社会及市场的功能-行为边界为主体内容,重新梳理了当代中国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发展历程与逻辑机理,将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划分为提出与探索阶段(1987-1993年)、社区服务产业化阶段(1993-2006年)以及倡导均衡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通过对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现状的调研分析,分析社区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不平衡的状况,解析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回应不足的表征及成因,包括当前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价值理念的定位存在偏差,社区公共服务模式中政府领导体制与协调体制不顺,社区公共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体制存在“脱节”的问题,以及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与整合机制的运行低效。
带着对中国问题的思考,本文试图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精神,分析和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经验,分析的对象包括西方文化语境下的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东方文化范畴内的日本和香港。本文特别注意区分不同文化语境下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社会与市场所发挥作用的空间与能力范围。在对发达国家或地区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重点论述了发达国家与地区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发展的历程性,不同文化语境下“政府-社会-市场”三元结构的差异,发达地区社区公共服务模式中政府的角色与定位,以及发达地区社区公共服务模式中供需互动关系。
与单纯强调社区完全自治和“去国家化”或“弱国家化”的研究结论不同,本文认为有必要重新检视和思考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的角色与定位,重新诠释“政府主导型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涵义与政策指向,认为当前所谓的“政府主导”只是一种权力的主导,而非责任的主导,政府并没有如理论预设和人们预期的那样成为公共服务责任的事实上的首要承担主体。从应然角度来说,由于社区公共服务中许多项目与内容是政府公共服务在社区中的延伸和落实,因此,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应当是:社区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与制度供给、资金的资助者、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发包者与绩效评估者、社区公共服务终极责任承担者等。在理念确立的基础上,本文提出社区公共服务过程中政府供给系统优化的路径,包括强化基层政府及部门和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组织的财权和事权,推动街道与居委会关系的重构和向社区赋权;初步构建跨边界协作组织这一多元参与平台,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整合各级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为社区公共服务模式最终走向多元竞合阶段奠定基础。最后,本文重点论述了新时期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表达与整合机制创新,包括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机制、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需求的整合机制、城市社区弱势群体公共服务需求保障机制以及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付费机制。
至此,本文认为,在重新梳理社区公共服务概念和解析当代中国“政府-社会-市场”三元结构关系的基础上,新时期中国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的合理取向应当是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供需互动型的社区公共服务模式。